2018年龙湖区十项民生实事
2018-01-25
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提高普惠性经费投入。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性补贴每生每年300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加大补助经费投入。发放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实行免学费,每生每年2500元;对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3)推进一批校舍建设。计划投入资金9000万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财政补助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含临时救助)。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市下达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临时救助按户籍人口每人0.5元配套补助。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安排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6倍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并按就高原则确定。五保对象按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孤儿集中供养水平每人每月从1450元提高到1560元,孤儿散居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从880元提高到950元。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按低保标准的14%配套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安排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7)进一步关爱精神病患者。免费为我区精神病患者提供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和体检服务,设立精神病患者康复机构。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三、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

  (1)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从450元提高到480元。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为我区城乡居民提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人每年从50元提高到55元。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3)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推进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珠池医院)13层1.5万平方米的医疗综合大楼建设。按照每个村卫生站20万元的标准配套补助。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4)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招聘10名全科医生,每个岗位年补助6万元。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5)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监督抽检全面覆盖全区24家农贸市场和1家批发市场,每个市场每天快检不少于10批次。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四、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1)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落实低保和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扶贫惠农政策,足额配套我区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攻坚区级资金50万元。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扶贫办)

  (2)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对自愿参与的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根据参与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按每户每年分别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和贴息资金50万元。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扶贫办)

  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推进两镇水改工程。启动外砂、新溪两镇自来水水改工作,计划投入4.7亿元,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两镇水改工作。

  牵头单位:外砂镇、新溪镇

  (2)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三清三拆”、“四边三化”、露天粪坑整治、畜禽养殖整治、生活污水整治,开展“九个一建设”,全面完成12个示范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65个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3)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区财政全额补贴支付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逐步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蔬菜种植保险等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六、推进水环境整治

  (1)推进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投入15229万元完成黄厝围沟6.679公里渠段整治。计划投入8435.42万元完成龟桥北排渠全长5.2公里整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2)组织实施“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项目25宗。计划投入区级资金665.36万元整治沟渠总长约20公里。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七、提高环卫作业水平

  (1)提高环卫设施管养标准。公厕管理每座每年从3.6万元提高到4.59万元,转运站清洁卫生管理每座每年从3万元提高到4.89万元,垃圾压缩站管理每座每年提高到20万元。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2)提高两镇农村环卫保洁标准。外砂镇和新溪镇各村保洁经费由区统一核拨。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八、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1)投入1000万元实施妈屿岛穿衣戴帽工程。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实施火车站周边美化亮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3)实施城市亮灯工程。完善商贸中心、重要市政道路、文化广场等的夜景灯光,完善城市照明系统设施建设,确保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装灯率100%、亮灯率95%。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九、深入推进创文强管

  (1)深化陈厝合“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试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新津街道、区城管局

  (2)提升文明素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打造一大批优秀群众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区创文办、区文广新局

  (3)提高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动员企业投入4000多万元捐建泰山高速出入口、金洲高速互通立交两个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4)加强城乡环境卫生。计划投入1600多万元提高新一轮市政道路管养标准。计划投入1400多万元加强道路清洗保洁,建设一批标准高、处理量大的垃圾压缩站。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十、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1)谋划推进博物馆、档案馆、方志馆建设。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档案局、区地方志办

  (2)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试点建设5个文化机构分馆。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

  (3)推进社区书院、乡村少年宫建设,推进村(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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