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16019万元)
1.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建设龙湖人民医院(龙湖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与南方医科大学康复学院合作建设粤东地区脑卒中后遗症治疗中心。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2.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7〕33号),2020年安排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3.重大疾病普惠性免费筛查
包括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大肠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4.卫生服务水平保障
包括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计划生育事务。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5.老年人健康保障项目
包括为辖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百岁老人购买长寿保险,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老年人春节重阳慰问金。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二)提升城乡硬件基础设施水平(5413万元)
1.“四好农村路”建设
按照省、市下达龙湖区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完成全区砂土路改造18.038公里。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厕所革命”项目
计划新建40座公厕,改造6座公厕。已建成34座公厕和21个垃圾转运站日常管养维护。
牵头单位:环卫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街道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补贴
根据《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符合要求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每宗增设电梯市级、区级各奖励(补贴)5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三)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项目(46087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龙湖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第二、三、四批全区68个村(涉农社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以新海街道西南村、十一合村、六份村为主体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雨污分流和水体整治项目(200132万元)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项目
包括第一批38个示范村和45个非示范村项目全覆盖建设。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2.沟渠整治、水环境治理
包括龙湖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推进中小河流日常管养市场化。加快龟桥北水体污染整治。启动龙湖区鸥汀片区、上蓬围涝沟渠水环境系统整治工程前期、立项及初步设计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五)打造区域文化高地(1775万元)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用于辖区创建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建设
兴建文体娱乐基础设施,为辖区市民提供文化、娱乐、健康锻炼场所,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日益增加的精神文明需求,提升辖区文化软实力、营造正能量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档案馆建设
根据《关于加强市、县(区)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的意见》(粤档发〔2012〕1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7〕60号),加快区档案馆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4.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巩固完善3个街道文化站,提升5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修缮如龙革命树广场、蓬沙书院等一批革命文物遗址,培育区内红色革命文化氛围。投建并提升一批文体广场和5个足球场。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7676万元)
1.教育现代化提升配套
贯彻中央、省、市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针、落实区教育高地发展的战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开展薄弱学校基础设施改造。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校舍建设项目
推进金晖中学(林百欣中学初中部)、林百欣附小、经纬小学、新一城幼儿园、学校厕所革命等校舍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3.学前教育5080工程
根据《龙湖区学前教育“5080”工程工作计划》,贯彻落实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的目标。将一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试行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公办学位6000个,支持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其他教育经费
用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公用经费、残疾学生补助、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等相关教育项目。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七)提高城区基本民生保障和群众生活水平(7251.5万元)
1.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为低保、特困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龙湖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和768元,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60元、1229元;为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020龙湖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为残疾人提供残疾人两项补贴,2020龙湖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和2820元。为龙湖户籍居民、龙湖区就读学生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2.残疾人保障安排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工程、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为残疾人办实事涵盖残疾人生活帮扶、康复服务、医疗救助、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事业宣传、综合服务等共10大类40小项目。
牵头单位:区残联
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龙府办〔2019〕69号)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补贴和奖励若干家建成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一批长者食堂、社区护理站、社区老年大学等;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100人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补贴
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及时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八)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3171万元)
1.退役军人优抚安置
发放烈士死亡抚恤(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补助、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安置期间基本保险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贴、春节八一慰问资金。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发展
包括: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咨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和就业维权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办理就业创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粤菜师傅(潮菜)”和“南粤家政”工程
开展“粤菜师傅(潮菜)”“南粤家政”工程技能培训、协同有关部门举办区家政服务职能技能大赛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28498万元)
1.经济高质量发展
包括推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扶持企业上市,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开展经贸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2.科技创新战略
包括推动新经济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规上企业。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工业园区办
3.产业园区扩容提质
包括推动工业园区发展,加快龙东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区工业园区办
(十)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457万元)
1.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汕头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汕府办〔2019〕29号),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溯源管理和社会共治,实现全区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食品抽检经费
按照省、市市场食品安全抽检要求,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