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蔡枋生为龙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锦顺为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耿为龙湖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茂平为龙湖区民政局局长;
刘继玲为龙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任命:
庄斌雄为龙湖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徐卫松为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正波为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琛为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秋红为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钟子明的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谢彦如的龙湖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林量的龙湖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杰生的龙湖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文州的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军的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晓溢的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