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要求,由项目保护单位书面申请,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龙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论证同意,拟将“金东溪传说”和“白切鸡烹制技艺”两个项目列入龙湖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保护单位分别为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和汕头市本味轩餐饮有限公司。同时,拟批准王金礼和陈思咏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详见附件1、附件2)。
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龙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
受理单位: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广体育股
龙湖区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龙湖区政府大楼5楼、翰苑附楼4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62787 88260456
联 系 人:许俊宏 庄少武
附件:1. 拟列入龙湖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2. 拟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拟列入龙湖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附件2
拟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 关于公布龙湖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