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鲁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豪泰轻居酒店6-7楼房间改造项目)主要负责人昌泰平: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湖北鲁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汕头市龙湖区豪泰轻居酒店6-7楼房间改造项目未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未向我局提供相关的用工资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签收表等凭证,且涉嫌拖欠李千勇等59名工人约364955元的农民工劳动报酬。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五十六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第五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湖北鲁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汕头市龙湖区豪泰轻居酒店6-7楼房间改造项目所有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进行支付,并将支付凭证等有关书面材料径送我局执法大队。
你单位应当在2023年12月21日前(10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厅(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沈同志、蔡同志、陈同志 联系电话: 0754-88269220
2023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