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三普已登记未公布文物复查公布工作的紧急通知》,经实地复查和专家评审,决定公布佘氏家庙为龙湖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公示方式: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示栏,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单位: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82771227
联系人:周壮亮
附件:龙湖区新增一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佘氏家庙)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