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方便社会各界利用档案,使档案资源更好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决定,龙湖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馆藏部分档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开放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龙湖区人民政府和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宗(1992-1997年)1583件非涉密文书档案。
利用者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办理查阅手续后,可查阅利用我馆开放档案。
查档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查档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二路龙湖区档案馆
咨询电话:0754-88135982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档案馆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