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龙湖区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鉴于全区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变化,以及原方案未将重要河流岸带纳入禁养区,需对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汕头市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2025年版)》,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南侧物产楼5楼;
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7267713;
传真:0754-88462495;邮箱:31604811@qq.com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 (2025年版) .wps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