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2025-10-17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汕环龙湖〔2025〕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中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现行畜禽禁养区与“三区三线”存在不相契合的问题,亟需重新划定,确保养殖空间布局与整体国土空间规划相契合,提升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聘请技术支撑单位,结合区域实际,对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划进行重新调整,在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编制完成《汕头市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2025年版)》,经上报区政府同意,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请各街道和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严格规范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更好地实现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2025年版).pdf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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