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0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粤东城际铁路龙湖站TOD综合开发首期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范围内(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86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