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6-01-20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0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粤东城际铁路龙湖站TOD综合开发首期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范围内(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86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2. 征地批文.pdf

     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doc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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