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及上级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区普查办向社会广泛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严格按普查标准选定并调查登记,经专家组核查与论证,全区共有2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拟对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处)进行公布。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202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区政府大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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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汕头市龙湖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处)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