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龙湖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梅汕铁路增建二线上行下穿框架桥项目)》的公告
2026-02-05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龙湖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梅汕铁路增建二线上行下穿框架桥项目)》已于2026年1月27日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现将《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情况

  我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84.8254公顷,原已落实规模280.3399公顷。《方案》落实2.7329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落实规模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19.88%,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使用情况

  《方案》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7329公顷,涉及7个地块。落实后规划地类全部调整为城镇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2.7329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方案》落实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情形;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其管控要求。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zip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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