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2026-05-12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汕龙市监罚送告〔2026〕3号

汕头市恩泽茶业有限公司等43户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6年5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上述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并经税务部门确认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无税务申报记录,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管理规定。本局通过电话、邮寄文书、现场核查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违法行,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你(单位)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汕头市恩泽茶业有限公司等43户企业名单

  联系人:郑同志,张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344754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21号龙湖工商大厦310房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附:汕头市恩泽茶业有限公司等43户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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