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6-07-13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汕自然资公(02)〔2026〕3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WG2026-LH03

宗地

总面积

3424.84平方米

宗地

坐落

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与外砂迎宾路交界西北角

出让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2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48

主要用途:商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36.62平方米

餐饮用地

264.65平方米

旅馆用地

1349.7平方米

其他商务用地

1010.33平方米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563.54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23326BA0026|

4424226BB0020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200万元

加价幅度

1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8月3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8月17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其他商务/铁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1/B13/B14/B29/H21/S2兼容B3)

3.实用地面积:3424.84平方米(5.137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2.2(其中,零售商业用地≤0.152,餐饮用地≤0.170,旅馆用地≤0.867,其他商务用地≤0.649,城市轨道交通用地≤0.362)。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7534.65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用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20.58平方米,餐饮用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82.22平方米,旅馆用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969.34平方米,其他商务用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222.72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239.79平方米)。

(2)建筑密度:≤50%。

(3)建筑限高:≤48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2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4)绿地率:≥15%。

(5)停车配建比例: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其他商务用地≥30%。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地块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7)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地块位于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基础目标单元,地块内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其他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要求;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有资金参与投资、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执行一星级要求。未涉及问题,按《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

(8)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5.项目为城际铁路站点TOD开发特定区域,需根据粤东城际铁路建设需求,建设城际轨道设备房及部分连廊,设备用房及连通通道的建设需满足外砂站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车站的安全运营。项目地块内包含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出入口建设范围,需充分预留出入口建设空间,并与出入口预留的通道进行联通设置。

6.项目建筑在满足消防、交通等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建筑退让北侧用地边界要求。项目南侧建筑可放宽建筑退让红线要求,但须做好与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一体化设计衔接,预留联通通道无障碍衔接,并做好涉铁工程相关安全保护措施,过程中造成的铁路设计变更、工程调整等其他影响,需要与铁路部门充分协商沟通。项目地块较为扁长且长边临汕汾路,同时,地块开发需要与城际站点附属用房结合建设并通过连廊连接,因此建设方案可以适当减少汕汾路道路退线,并适当增加首层公共空间。

7.项目整体空间设计应注重建设用地与周边城市空间的协调性。周边地块均为可开发利用地块,因此建设方案应充分预留东北向与西南向连廊接口,为未来周边地块慢行贯通预留条件。

8.项目西南侧汕汾路可开不超过1个机动车出入口,用于项目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设置须满足《汕头市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TOD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604控制单元局部)》相关规定,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9.项目应配建粤东城际铁路设备用房,可与其他商业设施合建;应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座,可与其他配套设施合建。

10.项目需配套满足自身需要的绿化、停车、水电、环卫设施,并按照电力部门技术要求,落实公用主干开关房。

11.项目整体建筑形象宜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场地文化与产业特色,并进行有机融合。

12.项目绿化种植符合地域特色,整体充分考虑遮荫需求,点缀特色景观植物,整体风格宜现代简约。沿街建筑可设置墙面广告,须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整体协调。景观构筑物需要与整体建筑风貌相协调。

13.项目应落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相关要求。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TOD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604控制单元局部)》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

14.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5.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点击“土地与矿业”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3日10时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点击“土地与矿业”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7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至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50%在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收利息。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龙湖区铁路项目办公室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土地交付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六)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年内竣工。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根据《粤东城际铁路公司关于<关于提供TOD站点建设、配建相关资料的函>的复函》,各站点TOD开发用地涉铁工程设计方案需报市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粤东城际铁路公司联合审查,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外砂站设备用房建设问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与粤东城际铁路公司就设备用房建设移交等内容签订建设管理协议。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3日 


  关于重新出具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TOD核心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的复函(汕龙自然函〔2026〕429号).pdf

  粤东城际铁路外砂站TOD核心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位置示意图.pdf

  WG2026-LH03 竞买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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