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6-08-28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新津街道东龙/高埕/金凤/金港/金津/金龙/金泰/泽湖/珠津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辛厝寮小学易址重建及配套道路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津街道东龙/高埕/金凤/金港/金津/金龙/金泰/泽湖/珠津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项目总面积4.3280公顷(64.92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1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辛厝寮小学易址重建及配套道路项目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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