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汕头市龙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6-09-14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6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