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市长林依民带队督查龙湖区安全生产工作
2013-08-19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月14日上午,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府办〔2013〕89号)部署,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综合督查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林依民带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汉雄、市经信局局长陈胜全及市经信局、科技局、食药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有关人员一行14人前往龙湖区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市政府第二综合督查组听取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督查组首先到区政府听取我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区政府及区安监局、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局、经信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农业局、龙湖公安分局、龙湖消防大队等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情况,督查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情况。林依民副市长对我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我区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以牺牲员工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上,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努力探索安全生产具有共性的普遍的基本规律,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尤其要在探索“三合一”、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上下功夫,力求取得实效;对“小作坊”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清理登记,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要按“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要加强出租屋和私建房屋建设的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私建房屋业主要严肃追究责任。

  林副市长带领第二综合督查组检查龙湖医院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还先后对龙湖医院、丹霞小学、汉高粘合剂有限公司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