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工商局抓早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14-04-03
区工商局

  为贯彻全省加强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4年3月31日下午,龙湖区工商局在区局12楼召开监管工作会议,及时部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由林秋副局长主持,各工商所所长及办公室、督察队、监管股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3月28日省消防委员会召开的全省加强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随后,林秋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吸取揭阳普宁市“3•2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下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我区城中村、居民楼作坊、“三小”场所较多,无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清理难度大,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认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维护安全生产尽责尽力。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摸查清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部门职能,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制定摸查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的“三小”场所(即小作坊、小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和涉嫌“三合一”、“二合一”经营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重点行业持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摸查,摸查情况实行每月一报。 三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龙湖区工商局2014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专项摸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要主动向当地街道(镇)汇报摸查清理工作情况,要加强与街道(镇)、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清理整治合力。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属工商部门管辖范围的,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单位处理。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区局各股室要切实加强与基层的沟通联系,要协助各工商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察队要根据《龙湖区工商局2014年基层工商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督查方案》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工作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工商所要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检查的高压态势,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创建“平安龙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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