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质监局对我区4家涉氨企业使用压力管道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龙湖区安监局高度重视,4月15日,由局领导带队,职健股、执法大队干部、企业所在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对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的未经定期检验管道的四家液氨使用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督查全程聘请了安全生产专家到企业会诊把脉,给予专业指导。
督查组检查了四家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每到一家企业,都直接到企业液氨制冷机房,认真检查相关设备和企业自改情况,现场指出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结合现场勘查,督查组着重对市质监局通报的液氨压力管道未定期检验的问题及后续整改落实措施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探讨。
本次督查,督查组深入企业一线,以专家专业指导为支撑,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整改进度情况,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组最后强调:一企业不能以牺牲人的代价发展,要吸取国内液氨泄露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市质监局的整改要求,落实可行整改实施方案;二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操作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操作规程,要实际结合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演练,确保生产和整改期间各项工作安全;三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位的理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