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之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2019 年 11 月 19 日 17时前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南侧)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
3.员工花名册 身份证明
4.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份工资发放签收表
5.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份考勤记录
6.《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7.所有 员工劳动合同
□8.外国及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证明 9.规章制度
10.《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分险种汇总表等缴费资料
11.其它资料: 汕头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卜蜂莲花生活馆)场地租赁合同书。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庆南、蔡鑫 联系电话:0754-88269220
2019年 11 月 08 日
备注:1.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附页);
3.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