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根据群众的反映和经营者的咨询,我们加强了巡查监管和宣传解释工作。对于来电、来人咨询和我们下点巡查的,我们都耐心细致地做好现行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出,《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征求改革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意见公告》(汕价公〔2010〕3号)只是一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决不能作为正式文件来执行。目前的物业、停车服务价格,在改革方案公布实施之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经营者不得擅自涨价,否则,将以价格违法行为论处。各物业和停车场经营者都表示一定按照规定,依法经营、收费。
二、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根据群众的投诉和我们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监督检查处理力度。对于我局受理的和市物价局转办的价格投诉案件,我们都做到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处理,并把调查处理的情况及时向投诉者和市物价局反馈、答复,做到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的正常、稳定。对于在巡查、检查中发现有经营者拟擅自涨价而又还没有实际收费的,我们则给予坚决制止和纠正。5月份,我局在开展物业、停车服务收费巡查监管和检查监督中,共依法制止、纠正价格违法行为4宗,答复物业服务单位和群众的咨询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