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专门下发通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2011-07-08
专项整治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7.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推进龙湖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近日在龙湖消防大队主要领导的请示推动下,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区分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汕公龙通(字)【2011】04号),加强全区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将龙湖分局金园、珠津、外砂、机场四个派出所作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并要求四个试点派出所今年十月份前必须按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分局将组织检查验收;《通知》强调所有派出所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处罚的程序和比例,并按照《规定》要求尽快完成消防监督办公室的组建、挂牌,配备必要的文件柜、办公桌和文件夹等办公设施,设置九项工作档案等资料台账。龙湖大队要加大对辖区各公安派出所的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能力,不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目前,龙湖大队已经制订了“一对一”的指导帮扶措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大队将结合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的有利时机,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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