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第三督查组在我区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督查
2013-12-03
区安监局

  12月2日下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洪冰总经济师为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侯彪主任科员、省公安厅消防局傅玉祥高工和省安全监管局易光旺副处长、莫玉洪高工、王启昆高工为成员的第三督查组一行6人,对我区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彦,区安监局、工商局、农业局和龙湖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陪同督查活动。

  督查组检查了我区汕头市佳州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和汕头市鸿州水产实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每到一家企业,都直接到企业液氨制冷机房,认真检查相关设备和企业自改情况,现场指出企业存在液氨罐未安装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机房事故风机排气量不足,控制室设在机房内且连通门不是防火门,冷库冷藏门内侧内开门锁装置不可靠等隐患和问题。

  督查组最后强调: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涉氨企业液氨使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加以整改,建立安全档案台帐,确保安全生产。


省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在佳州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在鸿州水产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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