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等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5月29日,龙湖区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能,对辖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龙湖区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工商所、经检大队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与知名食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销售侵权、仿冒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
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回应,依法处理,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