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为切实落实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试行)》有关精神和要求,巩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以点带面,持续推动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迈上新台阶,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汕头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汕残联﹝2022﹞27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残联负责本辖区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制定本地工作实施细则,统筹落实工作经费,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督查。根据量化评分结果选出示范项目向上级残联推荐,优秀示范项目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残(脑瘫)、智力、孤独症等康复类别。全面推进落实定点机构准入、协议管理和规范服务制度,查漏补缺、以先带后,为“十四五”期间持续推动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安全、有效、高质量的康复服务筑牢基础。
二、进度安排
2022年6月-2022年8月:遴选示范项目。各定点机构根据专项工作要求及有关政策,查漏补缺、完善自身,积极申报参加示范创建项目,并向区残联进行申报。
区残联按照《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对申报机构的评估,评分≥90分方可入选,遴选出属地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单位,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市残联。
2022年9月-2022年10月:开展评估督导。市残联根据各地工作情况以及结合省残联的评估督导,对示范建设中发现的困难问题等组织督查指导,对抽样评分<90分的定点机构限期整改。推荐机构需经省残联评估督导复评≥90分的方可纳入示范项目。
2022年11月-2022年12月:专项工作总结。汇总专项工作各阶段情况、各方面意见、建议及各地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及不足,作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的借鉴。根据省残联最终确定的省示范点名单,由市、区残联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的制牌挂牌。
三、工作要求
各定点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各项有关政策,深入理解和领会政策要求和精神,严格按照示范项目创建评估要求参加遴选,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供安全、规范、高质的服务,切实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从中受益受惠。同时,严格按本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区残联在专项工作中注意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家,特别是定点机构和残疾儿童家长的意见、建议,对合理合法的要及时采纳。规范示范项目创建评估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争取各方的配合与支持。
联系人:韩小荣,联系电话:88163578。
附:《关于开展汕头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龙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