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通知精神 吸取事故教训
部署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7月7日凌晨4时许,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浦三片路口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消安委也及时下达了《关于深刻吸取潮南区峡山街道“7·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汕消安〔2018〕5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为贯彻通知精神,部署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龙湖区城管局于7月13日召开了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会上,局长黄玉林同志结合城管职能,突出以村民自建房、小档口、城中村、广告牌等为重点,就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解落实执法局、执法中队、市政设施管理处等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在实行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的同时,落实各包片巡查人员,注重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做到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三是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在日常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时,对发现因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规定,而存在引发火灾隐患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以保障安全。
四是加强信息传达报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创建专项微信工作群,落实各执法中队在开展日常网格化巡查和城管执法过程中,对有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情况。
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