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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0090300/1532-003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7-25
名称: 贯彻通知精神 ,汲取事故教训,部署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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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通知精神 ,汲取事故教训,部署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贯彻通知精神  吸取事故教训

部署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7月7日凌晨4时许,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浦三片路口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消安委也及时下达了《关于深刻吸取潮南区峡山街道“7·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汕消安〔2018〕5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为贯彻通知精神,部署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龙湖区城管局于7月13日召开了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会上,局长黄玉林同志结合城管职能,突出以村民自建房、小档口、城中村、广告牌等为重点,就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解落实执法局、执法中队、市政设施管理处等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在实行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的同时,落实各包片巡查人员,注重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做到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三是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在日常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时,对发现因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规定,而存在引发火灾隐患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以保障安全。

四是加强信息传达报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创建专项微信工作群,落实各执法中队在开展日常网格化巡查和城管执法过程中,对有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情况。

 

 

 

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