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湖区区直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区财政局起草了《龙湖区区直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报区政府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龙湖区财政局国资股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传真):88265715
电子邮箱:stlhczgz@126.com
附件:龙湖区区直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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