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委托郑诗桂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区财政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涉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等关于2021年省级和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情况及项目统筹整合情况报备和区域绩效目标。会议决定了若干事项,内容如下:
一、省、市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突出重点项目、突出硬任务、突出成熟度和确保项目在2021年形成实际支出,项目建成后可发挥良好效益”的原则并在已上报省、市项目库中分配安排。
二、省、市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部分)的通知》(汕市财农[2021]9号),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560万元,研究决定报备项目2个,分别为四好农村路建设460.1934万元,四好农村路养护99.8066万元,会上同时研究本区使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的区县区域绩效目标。
2.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20]86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147万元。会上研究决定报备项目共18个,其中区农业农村局项目9个,涉及资金3293.2912万元;区水务局项目8个,涉及资金782.5万元;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项目1个,涉及资金71.2088万元。会上同时研究本区使用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的区县区域绩效目标。
三、各涉农资金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使用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能挤占、截留、挪用,并及时形成支出。
四、区涉农办要按照联席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时在省涉农项目库系统申请审核报备项目报送市涉农办。同时,以正式文件报请区政府,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涉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