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龙湖区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汕龙知〔2019〕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两大部分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1.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正常经营国有企业分为四个板块。第一板块为龙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汕头经济特区企业发展总公司、汕头市龙湖住宅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板块为汕特建设(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汕特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建设(集团)经济发展公司、汕头综合保税区建兴工贸有限公司、汕特建龙物业总公司、汕特广日电梯工程公司、汕特建润贸易公司、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汕特轻化发展总公司、汕头建发建筑总公司、汕头市建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汕头龙湖城乡排水有限公司共11家企业)、第三板块为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第四板块为龙湖区金叶发展公司。
2.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四个板块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04亿元,同比增长0.09%;负债总额13.06亿元,同比增长-1.44%;净资产7.98亿元,同比增长2.72%。龙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管的4家“留壳走人”企业并未与四个板块企业合并报表,直接由龙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单列管理,资产总额3.35亿元,负债总额2.35亿元,净资产1亿。上述企业总计资产总额24.39亿元,负债总额15.42亿元,净资产8.98亿元 。
3.年度效益情况。2023年度我区四个板块的区直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3280.05万元,净利润2756.7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3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5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85万元),同比增长-9%。加上转移性收入69万元以及上年结转233万元,收入总计274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4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注入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万元,转移性支出15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95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纳入资产报表系统填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00个,资产总额611,348.11万元,较2023年年初增加180,582.40万元,增加41.92%;负债总额96,709.82万元,较2023年年初增加23,066.53万元,增加31.32%;净资产总额514,638.29万元,较2023年年初增加157,515.87万元,增加44.11%。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2023年度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国有资产总额611,34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047.64万元,占比17.02%;无形资产1,799.81万元,占比0.29%;固定资产85,316.20万元,占比13.96%;在建工程402,264.24万元,占比65.80%;公共基础设施17,097.04万元,占比2.80%;政府储备物资87.91万元,占比0.01%;
3.资产增量配置情况。2023年度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增长率41.92%,账面净值增加总额18.4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增长率-38.97%;固定资产净值增长率1.04%;无形资产净值增长率-9.25%;在建工程增长率139.70%。
4.资产处置情况。2023年各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198.53万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2198.53万元,占比100%。按处置形式分,报废1,532.31万元,占比69.70%;无偿划转539.94万元,占比24.56%;资产转让90.16万元,占比4.10%;其他36.12万元,占比1.64%。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2023年,登记在行政事业单位系统中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收收益257.57万元,全部为房屋出租收益。本年处置资产总原值2,198.53万元,全年处置收入238.37万元。按照财政预算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述国有资产收益均已上缴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工作情况
1.以党建引领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区机关工委《区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主题活动。按照“强学习、强基础、强堡垒、强作风”的标准,落实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党组织设置。调整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汕特轻化发展总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新设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第八党支部。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融,做到两手抓双促进,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全力打造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双尖兵”。鼓励国有企业打造党建品牌,指导和协助国有企业党组织突出亮点,组织报送汕特建设(集团)公司等党建品牌创建申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去年共发展国企党员2名,积极分子13名。
2.积极引导国企参与全区“百千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动员区属各国有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激发区属国企的社会责任感,助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一是各国企党支部组织党员职工每周六下沉到挂钩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帮扶提升工作,共同致力推动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与街道社区共同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二是截至2024年6月30日,区属国有企业4大板块6家企业共计捐赠4.54万元用于支持绿美龙湖生态建设和乡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助推“百千万工程”。三是为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城乡建设,深化“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新、丽东2个社区、龙湖住宅公司与衡山社区、企业发展总公司与华晖社区分别签订“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结对帮扶协议书。四是积极盘活移交的市级国有存量用地,按照2023年5月4日全区市级国有存量用地管理移交推进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各街道与汕特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国有存量用地确认书》。汕特建设集团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对移交土地后续的日常管护及合理利用,通过出租盘活,增加了我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收益。
3.鼓励国企积极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区委蔡书记多次带队深入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调研,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鼓励企业要不畏艰难、开拓进取,积极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奋进奋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利用专业优势负责了2023年度和2024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参与了民生项目龙湖区福利院扩建,参与了多个学校工程的设计建设,同时负责了龙湖工业区建智产业园的设计,为汕头工业立市尽微薄之力。
4.推进区属国企改革工作。继续落实工资总额控制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下达本年度工资总额控制数。继续推进“经营目标和上缴任务责任制”落实落地,区属企业按《2023年度下达区属国有企业上缴收益任务表》下达的任务,上缴区财政2023年度应缴经营收益共240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1%。同时根据省国资委的文件精神,结合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实际,取消原派入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人员任职。
5.推进国企规范化管理。坚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国企领导人员任免程序,制定《关于区财政局(国资局)党组管理的国企干部选拔任用办理程序的通知》,作为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基本规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用工审批程序,对原印发的《龙湖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发展工作方案》(汕龙府〔2022〕42号)“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作了相应调整。
6.完成“僵尸企业”出清工作。针对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龙湖区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出清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并落实原龙湖投资管理公司(现变更为“汕头市龙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负责“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截止2023年,区属29家“僵尸企业”已全部完成出清,其中通过正常程序出清28家,通过法院申请以破产形式进行出清1家。
(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梳理现有管理文件,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化政策供给,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主体管理职责。
2.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能。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对资产变化和整改事项实行动态化监督,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透明度,稳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月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资产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
3.盘活和节约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有效清理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根据《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财资〔2023〕41号),区制定了《龙湖区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汕龙财〔2023〕106号),并在2023年4月至9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及盘活工作。积极创新盘活利用方式,探索将闲置资产委托资产运营公司或者相关国有企业进行运营,提升国有资产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目前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员老化且素质偏低的现状有待提高,激励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营动力与意识偏弱,竞争力特别是盈利能力普遍较差。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使用效益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
1.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结合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国有企业进行大调研的工作部署,针对各个国企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重塑国资国企发展战略和竞争优势,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发挥国有经济稳进提质主力军作用。
2.继续引导国企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的能力。一是积极响应“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助力龙湖区“百千万工程”的建设。二是龙湖区城乡排水有限公司继续助力解决城乡排水难题,党员干部职工“每日万步”尽职作业、闻“汛”而动,保证所管辖区域平安度汛。三是进一步盘活市移交的国有存量土地,结合各地块实际情况进行功能规划、合理利用。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摸查全区国企涉诉案件情况,协助各国有企业清理历史案件,共清理诉讼案件24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已经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不断提升闲置和低效资产利用率。
2.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在认真总结去年资产清理和盘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强弱项补短板,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对症制定有效措施,力争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最大程度降低资产闲置率,全面提升资产价值和经济效益。同时在资产处置方面,规范各单位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
3.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日常监督管理体制。一是在资产配置方面,以存量制约增量,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从严控制,减少资产购置开支;二是在资产使用方面,要求各单位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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