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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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开展经济运行情况的预测分析,提出加强经济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分析财政方面的情况,提出投资融资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综合协调重大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协调和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贯彻实施上级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和组织实施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及开发利用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开展能源对外合作;负责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管理和审批国家、省、市列名委托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协调处理价格、收费争议;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等行政职能。
(十二)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相关职责。
(十三)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区粮食工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区粮食市场体系;负责全区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制定完善全区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建立并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保障粮食安全。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职能部门: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安全保卫、资产管理、信访、内部审计等工作,督办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属下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出国政审、计划生育、扶贫、工会、妇女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属下单位的纪检、监察、党群等工作。
2.规划综合股
提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报告;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发展状况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拟订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做好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通报考核。协调落实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3.投资股
负责审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办理限额内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上报市、省、国家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和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和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参与基建项目的图纸会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和竣工验收工作。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督促检查区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组织和协调产业政策和各专项规划的制定;承担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上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承担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综合协调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4.物价股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管理国家、省、市列名委托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拟定和调整分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承担局研究决定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5.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承担全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龙湖区节能中心
负责协助拟定全区节能计划、标准和规程,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等推广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指标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汇总分析及节能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科普、咨询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事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