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要求,为引导专利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停止执行《龙湖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汕龙府办〔2015〕76号)。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申报手续的项目,按程序继续审批。
特此通知。
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8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要求,为引导专利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停止执行《龙湖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汕龙府办〔2015〕76号)。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申报手续的项目,按程序继续审批。
特此通知。
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