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龙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径向区城管局反映。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关于加强龙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
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创新水平,在巩固发展“创卫”、“创文”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上新台阶,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建立健全符合实际、高效顺畅的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通过抓源头、抓机制、抓监管、抓问责,全面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努力提升我区形象和品位,为建设幸福龙湖、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精神,通过进一步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促使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责任分工,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真正让工作落到实处;促使沿街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履行好相应责任和义务:1.包市容秩序:不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张贴、乱涂写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不乱停乱放车辆,不私设地锁;不擅自拆除、迁移市政环卫设施,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或者指示牌等。2.包环境卫生:不倾倒、抛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不倾倒污水,不污损外立面墙体和地面;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或者袋装收集本责任区域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投放。3.包绿化维护:不践踏草地、损毁苗木,不擅自采摘花果,不在树木上钉钉、架线、拴系物品等;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林文光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浩、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黄玉林、区环卫局局长陈宏波任副组长,区创文办、区城管局(执法局)、环卫局、国土分局、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卫计局、食药监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经信局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的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
四、责任分工
按照《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精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所辖地“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主管部门,会同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环卫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镇)负责“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并接受区城管办、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环卫局的检查、指导、监督、考评。各街道(镇)要成立专门检查督导机构,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完善内部工作台帐制度,对辖区内“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办和考评,并认真做好资料记录、归档保存工作。区环卫局、各街道(镇)、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及作业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每天做好沿街单位、门店分时段摇铃收垃圾和人行步道的“一打扫、三保洁”工作。
(三)凡在辖区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街道(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门前三包”(包市容秩序、包环境了卫生、包绿化维护)区域责任并钉挂责任牌。
(四)区领导小组要对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督办。
(五)区城管(执法)、环卫、国土、住建、环保、卫生、工商、经信、公安交警、房管等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充分发挥“24小时巡查监管+半小时巡查监管” 数字城管平台的作用,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再次进行加温鼓劲;加强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并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力度。
2.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定落实“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执法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区域执法中队对违反《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和查处。
3.环卫部门要牵头各街道(镇)尽快建立健全沿街商铺等单位每天分段、定时间收集垃圾、清扫保洁机制;参与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4.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区域已征未建用地的监管和围护。
5.住建部门要加强沿街(路)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配套设施现场的监管围护和文明施工的教育管理。
6.环保部门要加强沿街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对餐饮业、摩托车维修店、洗车店等“三废”违规排放、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噪声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7.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门前三包”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工作。
8.卫生部门要动员和组织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检查食品卫生个人健康证件是否齐全。
9.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沿街“二小”(小饮食、小副食)的日常监管,严格审查沿街餐饮、食品、药品单位经营准入条件,查处各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10.工商部门要协调配合区城管执法部门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查处工作。
11.经信(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行业的管理,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工作;配合市交通部门加强对沿街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规行为,维护沿街客运车辆秩序;会同相关部门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区公路路段的“门前三包”工作。
12.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沿街门店、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沿街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有序;公安各派出所要加强对各住宅区内停车场环境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沿街门店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
13.房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做好沿街物业小区的“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落实工作,要配合各街道(镇)物业小区外围沿街铺面的管理。
五、具体实施步骤
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时间从6月1日开始,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制订工作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相应工作方案,认真填报《龙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落实安排表》(见附件),迅速行动,对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加强动态管理,全面查漏补缺,逐一建立台账;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区城管(执法)、环卫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落实定路段、定门店、定员、定责“四定”责任制,实行“门前三包”示范路段、示范小区网格化管理。按照“分步推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强检查督办,推进提升,将“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推进到内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周边;加大对各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等的清理整治力度,并通过加强辖区包括主次干道、内街小巷、社区、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的日常清扫保洁作业,特别是加大沿街摇铃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全面提升沿街卫生质量和城市整洁市容市貌。
(三)评议考核阶段。在全面实施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效,确保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24小时巡查监管+半小时巡查监管” 数字城管平台的作用,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投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区城管局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督促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阶段性工作成果来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推进的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持之以恒推进“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区城管局要把“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重要事项跟踪落实情况。
六、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发动市民群众履行义务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而且还是各管理部门职能延伸到街面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繁重、动态性强、难度大的社会管理工程。各街道(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实行领导挂帅、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明显工作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抓落实,抓重点,抓要害,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符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高效顺畅的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使“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在提升城市面貌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管理与处罚并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街道(镇)要加强与城管执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仍未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告知、配合联系执法部门,加大对存在问题门店的督查督办力度;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执法巡查,加大对违章者的处罚力度,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的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各街道(镇)要造册登记,相关职能部门要从重处罚,对处罚后仍不按要求整改的,要联合消防、城管执法、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全面介入查处。要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台账和教育处罚台账,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门店,应及时记录在教育处罚台账上,并抄告卫生等部门。卫生等部门要依据“门前三包”教育处罚台账,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其他有关执法部门要依据自身的职能,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三)强抓检查督查,力促工作实效。各街道(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组织落实检查督办工作,全面对“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力促各责任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各街道(镇)做到天天有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对门店、单位全面进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进行评分备查,并每月进行小结;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检查考评一次;区城管办不定期对区落实“门前三包”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与督办。落实“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专项行动将纳入市、区两级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要加强工作的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汕头市城市管理效能监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抓工作进度。各街道(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每月书面报告一次情况总结(径送区城管办,并附电子文本,电子邮箱stlhcgb@163.com,联系电话:88369125,传真电话:88169770,资料联络员名单于7月19日前报送),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各街道(镇)和各有关单位情况,力促“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五)成立管理协会,接收群众监督。各街道要牵头社区居委成立“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群众协会,发动商户自主积极参与,对“门前三包”相关问题提供对策建议,对城管系统队伍进行监督,组织工作宣传与交流活动;邀请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和基层群众,由各街道(镇)统一标志,每日协助开展对“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商户的巡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拍照取证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辖区街道、居委、执法中队进行查处,并每周小结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每月上报情况总结。
(六)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运转。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项资金,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七)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镇)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网站或借助其它宣传渠道,多形式开展对《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街道(镇)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增进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各机关、事业单位,省驻区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同时,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对正反典型进行报道与曝光,发挥示范带动与遏制作用。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区城管局要制订有关宣传工作方案,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共同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附件:《龙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落实安排表》
龙湖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工作落实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路段名称
| 单位、公司
门店名称
| 各路段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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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
| 执法中队
| 社区居委
| 环卫作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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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城管办联系电话:88369125;传真电话:88169770;电子邮箱:stlhcgb@163.com。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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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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