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0130101/1516-00043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2018-01-16
推进绿色殡葬 变“旧墓地”为“新宝地”
2018-01-16

推进绿色殡葬 变“旧墓地”为“新宝地”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加大对已清理并绿化墓地的开发利用力度,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是龙湖区培育绿色殡改的一大亮点。历年来,龙湖区新溪镇西南村、中三村、东升村、北中村、七合村,外砂镇五香村、内陇村,龙祥街道泰龙社区,珠池街道内充公社区,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陈厝寨社区等村(居)对村中坟(城中坟)进行彻底清理,变村(居)墓地为村(居)文化广场、道路或开辟成集体可建设用地出租。此举既改变了村居环境,又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为进一步保护和集约土地资源,推动殡改工作,龙湖区在总结历年清理村中坟(城中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各街道(镇)、村(居)因地制宜,加大把已绿化墓地的清理整治与综合开发的力度,将“旧墓地”变成“新宝地”,于2016年出台《龙湖区清理开发墓地(坟地)补助实施方案》(汕龙民规〔20161号),对将辖区内的墓地(坟地)进行独立清理、开发,并将清理出来的骨骸集中统一火化处理的村(居),按清理墓地面积、骨骸数量,给予每亩500010000元的经费补助,单处墓地补助封顶20万元。

2017年,新溪镇西南村结合创文强管和美丽乡村建设,对新溪镇坞沟周围3片墓地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墓地面积140亩,清理坟墓628穴,骨骸628具送市殡仪馆统一火化,并寄存市殡仪馆统一海葬。根据龙湖区民政局、龙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湖区清理开发墓地(坟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民规〔20161号)规定,在新溪镇对西南村墓地清理工作核实的基础上,龙湖区民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查验,西南村墓地清理开发符合补助规定。接下来,龙湖区民政局、龙湖区财政局将按有关规定核拨新溪镇西南村清理开发墓地补助资金。

西南村迁坟中图片(一)




 

西南村迁坟中图片(二)


西南村迁坟后图片(一)


西南村迁坟后图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