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预算公开
二○一七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区民政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龙湖区民政局系龙湖区政府辖下主管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
区民政局机关核定机构为正科级机构,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老龄工作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和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管理股(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民政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发展地方民政事业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1、拥军优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2、区划和地名管理;3、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4、救灾和社会救助;5、婚姻、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和管理;6、殡葬改革;7、老龄事务、养老服务业;8. 社会福利;9. 福利彩票及公益金管理;10.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2. 人员情况。共有财政拨款人数2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0人,行政退休人数15人。
(二)区民政局所属单位婚姻登记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股级。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法结婚、离婚手续,补领、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贯彻执行婚姻管理工作的法律、政策,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建立、保管工作。
2. 人员情况。共有财政拨款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4人,政府购买服务人数(参照事业在职普工)1人,事业退休人数1人。
(三)区民政局所属单位区社区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区社区服务中心(区殡葬监察队与其合署办公),为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股级。主要任务:开展各项社区服务活动,指导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管理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好全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灾害的救济工作;承担区捐赠物接收、登记、上送市民政局和市捐助接收中心的具体工作。
2. 人员情况。共有财政拨款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6人,事业退休人数0人。
(四)区民政局所属单位区福利院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区福利院服务中心,为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股级。主要任务:承担辖区内“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对象的收养任务;开展社会老人寄养工作;提供助养、康复等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人员情况。共有财政拨款人数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区民政局机关本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社区服务中心、区福利院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97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17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专项资金,增加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8.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8.32万元,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17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专项资金,增加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97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17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专项资金,增加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778.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8.32万元,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73.20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3705.12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无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常态化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制度。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20万元 ,比2016年减少79.84万元,降低29.2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绩效目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月人均457元和206元;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殡葬改革管理目标,绩效目标:火化率100%。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
(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
第四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