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要求,《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汕龙府办〔2019〕69号)试行二年即将期满,为继续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局2021年5月24日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评估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项目”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经各有资质机构申请,2021年5月27日由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采购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经评审拟选中“汕头市金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为该项目签约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4-88160950。
投诉监督电话:0754-88267501。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