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汕头市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汕扶办〔2018〕35号)、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1〕276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54-88836825
电子邮箱:lhnyjncg@163.com
汕龙农农〔2021〕108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