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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007001647L/2025-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5-09-01
名称: 关于2025年龙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安排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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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龙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安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农业产业发展)的通知》(汕龙财〔2025〕96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25〕58号)的工作要求,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用于支持我区培育1个纳入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入围名单,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培育。

  鉴于我区2024年已向其中一家省级标杆合作社安排了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中“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对同一经营主体进行重复奖补”的要求,计划组织另外一家符合条件的省级标杆合作社汕头市龙湖区大衙蔬菜种养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制定了《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该方案报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

  经同步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申报、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后,计划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10万元安排用于扶持龙湖区大衙蔬菜种养专业合作社完善大衙蔬菜基地三农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现同步予以公示。

  以上如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映。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物产楼433

  联系电话:8883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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