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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007001647L/2025-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5-11-27
名称: 关于遴选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数据处理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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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数据处理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7  浏览次数:-

  为切实贯彻落实“三资”交易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保障龙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业务有序运作,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效能,现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数据处理服务项目工作供应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供应商需派驻工作人员驻点维护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下简称“粤农交”)、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协助配合平台各个使用单位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每月须保持20次以上的街道、经联社服务频率。工作人员相关薪资、福利等全额由供应商承担。

  2.提供龙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后台数据库、中间件等相关系统软件应用服务及数据维护处理工作。

  3.配合做好粤农交和区平台的过渡和衔接工作,衔接处理粤农交交易模块与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存在差异等问题,为粤农交数据录入和交易项目挂牌工作、省监管平台的资产和合同数据完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关平台技术培训。

  4.协助采购单位指导各街道及经联社规范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协助处理龙湖区平台用户在粤农交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保证金缴纳或退款异常等平台应用事项。

  5.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三资”数据核对和整理,对采购单位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服务期1年,服务费用最高限额2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熟悉龙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业务熟练;

  2.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汕头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3.具有与该项服务相适应的运维管理技术人员,熟悉平台组织架构、功能设置、系统维护、人员培训、数据存储、远程协助、网络安全等情况。能够对平台业务工作提供远程和现场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维护,解决各业务用户的平台使用问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需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联系方式)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报价文件;

  (6)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相关业绩资料。

  2.评定及公告程序

  本次遴选由采购单位综合参选单位各方面资质情况择优选取1个参选单位作为项目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五、有关说明

  1.自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4日。

  2.中选单位报名材料和其他更优承诺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须承担法律责任。

  3.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业务合同时约定。

  六、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本次供应商遴选的单位,请在2025年12月5日9:00-17:00期间向采购单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物产楼4楼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54-88839094


  附件:遴选申请书(模板).doc


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