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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7076497788/2021-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1-08
名称: 鸥汀街道机关工作若干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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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汀街道机关工作若干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03  浏览次数:-

  为加强街道机关的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勤政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街道党政机关工作若干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主要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协调党政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有关事情,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党工委正、副书记参加,党政办主任列席记录。

(二)党工委会议:主要是研究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党建和三个文明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工作等事项。由党工委书记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工委全体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党政办主任(负责人)列席记录。

(三)党政联席会议:主要是讨论、研究、决定街道有关工作事项。由党政主要领导商定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召开,党政办主任(负责人)列席记录。

(四)部室负责人汇报交流会:主要汇报交流近期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由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主持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驻村组长,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办派员记录。

(五)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检查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方面的情况,以及班子成员自我检查对照、汇报交流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廉政勤政情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班子成员通过沟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勉励、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进团结,提高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每年召开一次,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会前报告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并要求派人参加。街道纪工委或党政办负责人列席记录。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日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名街道领导班子接待辖区干部、群众的来访,处理来信来访等有关事宜。接访地点为街道纪工委信访室,必要时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三、行政管理制度

(一)会务和公文处理制度

1.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各部室确需召开全面性的会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涉及到居委、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范围较广的会议,由分管领导报书记、主任审定。

2.会务制度:会议室由党政办负责管理,统筹安排。参会人员必须签到。召开街道综合性会议(不论参加对象)由党政办通知并负责签到及会务,其他线条会议(不论参加对象)由各部室负责通知并负责签到及会务。线条会议有居委书记或主任参加的可由党政办通知,但签到及会务仍由各线条负责。各线条使用会议室必须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统筹安排,会后应将会议室场地、桌椅、用具等整理洁净后,将钥匙交回党政办。

3.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党政办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由党政办拟稿;各部室代起草的文件,应送党政办校稿、编定文号,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文件由书记签发,办事处文件由主任签发,党政办文件按事项分别由书记或主任签发。一般性文件可委托专人签发。

4.各部室的其它行文、计划、通知等,由各部室起草并由管线领导审核。

5.来文来函处理:上级发来或下级送来的各种文件、报告、请示等,由党政办专人登记、呈批、送阅、承办、督办,并按文书处理规定收编归档。文件由党政办专人送阅,阅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天,阅文后当天将文件送回党政办,负责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

(二)公章使用及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印章、办事处印章、证明专用章、通知专用章由党政办文书人员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外出或请假时,印章移交党政办主任代管。使用党工委、办事处公章、证明专用章必须由书记、主任批准。

2.各部室印章由部室负责人保管,使用必须由管线领导或部室负责人批准,保管人员外出或请假时,印章移交由管线领导代管。

3.印章保管人员对加盖公章的公文、证明、材料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4.要严格印章使用登记手续,使用印章须有经手人、批准人的签名。不符合用印手续的,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三)值班及上下班管理制度

1.健全值班制度,确保财物安全。街道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准时到位并负责分发报纸杂志,协助接待工作。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有重要情况和上级来电或传真指示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主管领导。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

3.街道门口摩托车应有序停放,加锁防盗,值班人员负责指挥督促和看守。

4.街道工作人员需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各部室上班时要节约用电,离开办公室时要及时关电,下班时必须做到“三关”:关电、关窗、关门。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不要留置于办公室,否则后果自负。

(四)卫生保洁制度

各部室每天一小扫,每逢周五下午下班前各部室进行一次大扫除,节假日突击大清洁。机关公共卫生由专职保洁员负责清理,垃圾实行袋装化,严禁在室内外场地乱倒垃圾、杂物等,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保持办公环境的清静和卫生整洁。

(五)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一切公用车辆落实专人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车辆都必须报经党政办统一安排,并办理相关手续。党政办负责对车辆进行统调使用,未经批准,司机有权拒绝出车。

2.公用车辆保管人员使用车辆期间必须与党政办签订借管合同,调出本单位时,应将车辆归还街道,由街道另行安排。

3.汽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安全驾驶。除了上班时间及领导出车外,司机私自使用公车造成的一切事故及责任由司机本人负责。

4.车辆维修要向党政办主任报告维修部位及需要更换零件等的维修费预算,经报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司机要做好车辆日常养护、清洁工作,有责任自修排除小故障并保证随时用车的需要,除上班时间和领导用车外,街道公用车三休时间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

(六)“三防”制度

在汕头气象台挂3号风球讯号(即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和潮州韩江水位上涨到13.5米以上时,无论何时何地,全体机关同志均应及时与党政办联系,自觉到街道集中待命。经批准同意请假的,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并尽快到位。

(七)请销假制度

1.请假制度。街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应恪尽职守,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一般工作人员1天内的由部室负责人批准,2天的由管线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应填写请假表,由部室提出意见,报经书记、主任同意后,由党群副书记批准;部室主要负责人(包括部室正、副职)请假2天内的由管线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须填写请假表,由管线领导提出意见并报书记、主任批准;党政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主任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须填写请假表。请假期间请假人轮值班应自行调剂解决。请假归队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销假。凡报批请假表的应及时送人事部门备案,凡病假不能上班的应按线条报告。

2.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休假待遇的干部、职工,一般在下半年由各部室视工作情况分批安排,报管线领导批准休假;部室主要负责人休假由管线领导视工作情况安排,并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休假由书记、主任视工作情况安排。休假期间外出的须向批准人报告。干部、职工休假必须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呈批表》,履行呈批手续后,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八)打字室及各部室电脑等设备管理制度

打字室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室因工作需要使用复印机、速印机、电脑等设备的,应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一般情况下不要擅自使用上述设备。打印文件、资料要将资料稿件送党政办统筹安排打印,复印资料要先填写登记表,并由党政办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印。打字室除了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打字室翻阅与自己无关的文件、资料。各部室负责人应对本部室电脑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天,严禁利用电脑进行游戏、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各部室相关的文件稿及资料原则上自行打印,纸张由党政办审核后领取签发。党政办必要时可统筹使用各部室的电脑及其他设备。购置新电脑、空调等设备价格、型号要公布,择优后方可购进。

    (九)食堂用餐制度

食堂管理人员应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担起杜绝浪费的责任。餐费由街道财政统一补贴,每月结算一次,党政办负责监管。

四、财政财务工作制度

(一)财政工作制度

1.有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收入的部门,必须到财政所领取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由有关部门开出,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规定资金账户。

2.财政所要加强内部管理,积极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调作正常。对专项经费要进行跟踪监督,账务要做到日清月结,财政财务情况要及时、准确向街道主要领导反馈。

3.实行财务公开,提高理财透明度。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各部门计划开支,事前一定要先请示,在没有征得主要领导和有关会议批准之前,财政所不能拨款。要严格按照行政开支的报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财政所每月应向街道主要领导报送财政收支月报表、机关行政开支明细表,并每月应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街道公告栏上张贴,年终应将街道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经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街道各项行政开支在呈批前都应到财政所盖齐鸥汀街道财务开支呈批专用章后按相关程序填表并呈批。出纳员应在有关呈批手续批准完整后才能付款。街道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1万以内的由主管财经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内的开支由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后确定,再由主管财经的领导审批;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开支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再由主管财经的领导审批。

2.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除街道安排主持召开会议外,严格控制各部门会议支出及费用,各部门确需召开的会议及相关费用应事先报党政一把手同意方可举行,并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因公事需小额借款的,不能多借,应由分管领导先征得主管财经领导同意后,由部门经办人填写借款单,并签上借款姓名送分管领导签上证明姓名,再由主管财经的领导审批,出纳员才可借款。借款应于业务办理完毕后3天内结清。机关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向集体借款。

3.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把关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压缩不必要开支,按审批制度报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价格要公开、货比三家确认,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应实行政府采购。物品由总务和办公室主管一同登记验收入库并签名,发放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签领手续。

4.接待宾客既要热情大方,又要勤俭节约。一般应按宾客的级别得体做好接待工作,确需购物或就餐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5.差旅费报销和党校学习补助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6.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院校的自学和函授。凡参加影响正常上班的进修学习,应事先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报名学习,未经同意占用上班时间的按旷工处理。进修学习的人员可凭合格证或毕业证报销学杂费,本科、大专、中专分别报销1500元、1200元、1000元。不合格者取得合格证或毕业证时已经调离本当单位者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对职业技术人才进行培训的,由管线领导提出意见后,报书记、主任批准。取得职业技术人才资格受街道正式聘用认可后,方能享受职称待遇,街道不聘用不予享受相关待遇。

7.财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按时做好财务报表和预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如实地向街道主要领导和有关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