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湖区委组织部
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湖 区 财 政 局
龙 湖 区 审 计 局
汕龙人社〔2015〕39号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整治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5〕1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并按照《通知》要求,在2015年7月15日前,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建立杜绝“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相关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整治“吃空饷”工作责任承诺书》(附件3),各街道(镇)、区直单位主管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区人社局。对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应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吃空饷”整治情况表》(附件1)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整治情况表》(附件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上报区人社局。
联 系 人:陈 绵 联系电话:88483379
电子邮件箱:lhqrsj@126.com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整治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