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拟在全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我局起草了《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决策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3月8日前通过传真(传至:0754—88260165)或者信函方式(寄至: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619室龙湖区司法局,邮编:515000)提出意见。
附件: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