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龙湖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754-8826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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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预期目标 |
活动方式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
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
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
组织通过专题讲座、线上自学等形式学习 |
全年推进 |
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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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 |
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1、通过法治文化阵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宣传载体以及运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系列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学法考试、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在网络、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全年推进 |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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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 |
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1.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法规;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学法网、党建网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学。 |
全年推进 |
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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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
区直单位、各街道相关业务骨干 |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 |
日常咨询普及。 |
全年推进 |
法制工作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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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 |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提高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
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 |
全年推进 |
行政复议应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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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 |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 |
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定期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利用重要节点日进行普法宣传。 |
全年推进 |
社区矫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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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等 |
人民调解员、群众 |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普法宣传活动。 |
全年推进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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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
困难群众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 |
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精准对接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 |
开展法援品牌宣传活动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
全年推进 |
法律援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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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 |
全区群众 |
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宣传普及公证法律知识,推进《公证法》等的贯彻落实。 |
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册;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 |
全年推进 |
公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