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践行法治理念,不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努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和体现于市场监管执法各项工作中,为营造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局主要责任人始终坚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全局上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治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刘斯龙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监管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水平,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前都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知识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提高科学决策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局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各办案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深化注册便利化,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多策并举
一是启用商事主体智能自助登记系统,深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开展数字化转型,实行“无人审批”“零见面”商事登记,为申请人提供全天候、无纸化智能商事主体自助登记服务,实现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指尖办”“自助办”,大幅度提高我区开办企业便利度。二是继续落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扩大企业群众服务面,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窗口和行政许可窗口全面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在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受理及发证,实现“受审分离”综合服务模式。三是持续降低登记注册准入门槛。依据相关文件进一步放宽全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应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实施“自助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特定行业商事主体住所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1-10月份全区新增市场主体6522户(其中企业2767户、个体工商户3755户),全区共登记在库市场主体76775户,其中企业28169户,个体工商户48606户。受理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资料5546份(其中食品3663份,食品生产小作坊1份,药品32份,特种设备1826份,医疗器械网络备案24份)。
(二)持续推进改革深层化,服务镇域经济发展又快又好
一是高效推进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190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细则,理顺权责关系,推进机构职能融合,组织第一批人员参加全市集中培训,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指导邮箱,将有关执法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文书格式、职权清单等整理上传供各街道下载学习,同时公布局相关职能股室咨询联系电话,推进机构职能深度融合,助力镇域经济发展。二是突出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开展网格化三人小组排查,强化哨点监测,盯紧农贸市场、药店、餐饮店、冷链物流等重点场所,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农贸市场做好防控措施,跟踪人员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对进口冷链食品冻库人员、产品、环境等进行核酸检测,共检测样本11426例,其中人员6718人次,环境1354批次、产品3354批次,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三是农贸市场及集贸点创文对标。督促辖区农贸临时集散点开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临时集散点经营者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农贸临时集散点食品准入制度,严格禁止活禽交易,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肉类及肉制品经营户一户一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杜绝不安全食品上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农贸临时集散点开办单位落实“三防一消毒”,清理场内占道经营,做好集散点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档位摆放整齐,秩序良好,场容整洁和亮照经营。四是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于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继续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符合免罚条件的,依法予以免罚。
(三)持续强化培育全面化,壮大市场主体实力稳步提升
一是知识产权培强扶优。推荐广东泓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2020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推荐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6个发明专利以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2个外观设计专利参加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指导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核心专利能力,上半年全区共6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5家企业获得2021年度汕头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承担单位。1-8月底我区专利授权1461件,同比增长5.34%,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5件,同比增长47.37%。截至目前共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2767件,有效外观设计专利4259件,有效发明专利637件。目前全区拥有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7家,其中国家级优势企业6家, 省级优势企业5家。截至第三季度全区新增商标申请7314件,新增注册商标5249件,目前拥有有效注册商标33220件。截至10月底我区发放各类专利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约180.22万元,为汕头市俊国几点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专利质押,质押金额3900万元,贴息金额20万元,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水平,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推荐,今年以来共有汕头市龙湖区呼援通社工服务中心、汕头市星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 家企业和机构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标准化试点项目。三是深化质量提升行动。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落实质量监管、计量监管、质量发展工作。突出证后监管,配合对汕头市粤东旅游用品实业有限公司等18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后置现场审查。截至10月中旬,全区共有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72家,其中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68家,3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87家(获有效3C证书443张)。四是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截至10月18日,全区统一公示131家企业自愿参加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其中新申报企业24户。开展宣传发动19场次,开展合同行政指导95场次,检查经济合同199份,发放学习资料181份。
(四)持续提升监管精细化,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不可逾越
一是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深化智慧监管,一方面扎实推进全区27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充分利用过去四年的快检结果,开展快检信息大数据分析,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区27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实施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已完成83781批次农产品快检,不合格461批次,合格率99.45%,千人5批次抽检任务,在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环节共抽检完成1310批次,不合格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一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平台试点,以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为目标,细化建设标准,通过现场展示屏幕、网站或手机APP等方式,向学生和广大学生家长、消费者展示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信息等,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鼓励社会监督。目前全区168家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下来将逐步覆盖到全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通过大数据精准监管网络餐饮。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规范全区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建立有效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接投诉确认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40户,将已经营异常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共19批次计1557户移入黑名单并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落实联合惩戒。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理,上半年已作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并结案166户。龙湖区2020年度报告公示企业应报23684户,实报22743户,年报公示率96.03%,达到历年最好水平;个体工商户应报数41442户,实报34348户,年报率82.88%;农合社年报率92.55%。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组织对辖区广东众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检查。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辖区液化气充装气站在全市率先达到气瓶扫码充装要求,截至9月底,各气站共录入数据库气瓶39.77万只,气瓶安装二维码数量38.56万只,报废气瓶3759只;对存在超期未检状态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清查,每月及时清查通报超期设备,共清理机电类211台次,承压类62台次;开展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申报首次检验叉车54台,发放叉车车牌126块;按要求做好节前专项检查,严密组织商业综合体电梯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检查,对辖区12家综合体全部电梯、2家大型游乐设施运营方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抽查电梯102台、大型游乐设施11台,发现一般隐患23个并落实整改。药械安全领域,完成药品抽检57批次、化妆品抽检12批次、医疗器械抽检7批次(已完成年度计划),按照计划进度超前。强化辖区345家零售药店监测哨点的敏感性,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各项防疫工作。持续加强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全覆盖对辖区内零售药店防疫措施,要求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门戴口罩、测体温和扫粤康码措施,落实37种退热类药品购药信息登记报送制度。期间,共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约谈会2场,发出《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0份。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两品一械、广告、产品质量、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等多个重点领域执法稽查办案工作,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今年10月,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78宗,其中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67宗、违法质量法案件19宗、违法广告法案件40宗、违反化妆品安全条例10宗。
(四)持续保持维权常态化,聚焦促进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一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突出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坚决查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美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房地产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广告发布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防范化解风险。1-10月共受理来自12315互联网平台和市政府12345热线服务平台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10783宗(其中街道转市监所办理的投诉举报工单共4281宗),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其中:投诉8338宗,同比增长55%;举报2219宗,同比增长0.3%;咨询226单。二是加大互联网平台环境监测。应对互联网应用快速广泛运用的趋势,突出对辖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网店)、自建网站是否经营野生动物、发布野生动物信息的违法行为开展网络监测。加大互联网平台环境监测,重点对辖区百佳商城、华南塑料、持家有道等影响力较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日常监管,督促其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三是破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题。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政务服务领域和营商环境两个突出问题的6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高质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开展各项重点价格检查。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对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法院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上述三单位2019年以来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并督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公示;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工作,通过双随机抽取2家转供电主体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查未发现转供电环节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能够贯彻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局法制部门能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并坚决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整理完善相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能较好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一方面是整合内外资源,优化法律智慧库。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搭建法律人才库,对内选取有经验有能力的执法人员担任办案机构法制员。对外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另一方面是持续深入推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积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在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基础上,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和重大合同,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并提供日常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明确了市场监管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政务网对我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三是按照《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登陆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本单位监管事项进行清理,梳理完成我局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信息类表》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按照职能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行为信息类。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考察监督。阶段来,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多次法治专题讲座。
五、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局主要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各所所长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企业、个体户、消费者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结合各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高在职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2021年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竞赛,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竞赛,广东省药监局举办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提高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六、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印发各部门实施;我局各部门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政务网对我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二是按照《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在行政处罚中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通过执行原省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三是制定了《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岗位职责规定(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制度(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第一时间报告制(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机构案件调查终结讨论制度(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及《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前告知”“案后测评”制度(试行)》共六项制度,严格执行案前提示案后告知制度。
七、存在问题和原因
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局骨干断层,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随着监管职权下放街道,原市场监管所人员由街道管理,区、街道市场监管合力难以真正形成。
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继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推进龙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龙湖区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