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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007001348N/2025-0005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5-05-12
名称: 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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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障辖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构建肉类市场规范有序经营环境,近期,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生产环节肉制品安全监管。全面摸清行业底数。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对全区肉制品行业进行全面摸底,全方位了解全区肉制品生产企业辖区分布、生产种类等情况,及时更新全区肉制品生产企业数据,为全面推进肉制品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大抽检力度,有效研判管控风险,加大抽检力度,有效研判管控风险及时收集和梳理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有问题、举报投诉较集中等各类食品安全信息,以数据为依据,深入走访现场,摸清风险隐患产生来源及原因,全面掌握肉制品食品的安全现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有效管控风险。

  二是加强经营环节肉制品安全监管。紧盯“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及风味特产零售店等重点场所,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制品为重点,持续开展经营环节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一是严查检验检疫证明。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查验国产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是否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防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检验检测。通过快检初筛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生鲜肉、冷冻肉开展抽检,检测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对不合格产品实施“零容忍”,确保问题食品不流入消费环节。三是规范餐饮经营环节管理。要求餐饮单位严格区分生熟操作区,规范肉类储存条件(如冷藏冷冻或湿度控制),并核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杜绝超范围、超限量添加。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肉类,以及以次充好、虚假标识、虚假宣传、假冒牛(羊、驴)肉等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下来,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行动,加强对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全面排查肉制品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