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2019〕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龙湖区水务局组织开展龙湖区河道管理范围(梅溪河龙湖区段、外砂河龙湖区段、新津河)划定工作。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有关要求,龙湖区河道管理范围(梅溪河龙湖区段、外砂河龙湖区段、新津河)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梅溪河龙湖区段、外砂河龙湖区段、新津河均属于韩江干流,按照指引要求韩江干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界为从背水侧堤脚线起算三十至五十米。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1、梅溪河龙湖区段管理范围线长度为7.11公里,起于鸥汀街道旦家园村(116.705473411,23.460169859),讫于鸥汀街道鸥下居委会(116.698195237,23.407590515);
2、外砂河龙湖区段管理范围线长度为14.82公里,起于外砂镇大衙村(116.714591580,23.467064477),讫于新溪镇东升村(116.807422834,23.388293363);
3、新津河(右岸)管理范围线长度为18.40公里,起于鸥汀街道旦家园村(116.705473411,23.460169859),讫于珠池街道新津大桥(116.786360788,23.335783757);
4、新津河(左岸)管理范围线长度为19.05公里,起于外砂镇大衙村(116.714591580,23.467064477),讫于珠池街道新津大桥(116.788742589,23.341062344);
5、龙湖区河道管理范围(梅溪河龙湖区段、外砂河龙湖区段、新津河)总长度:59.38公里。
龙湖区河道管理范围(梅溪河龙湖区段、外砂河龙湖区段、新津河)划定成果图.rar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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