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汕头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龙湖区水务局于2019年12月委托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汕头市龙湖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并征求区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龙湖分局、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工业园区办、各街道等单位意见。2020年6月18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会议通过本规划专家评审。本规划于2020年7月8日起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修改意见。2020年8月31日,本规划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六届第六十四次上审议通过,现已印发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区十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