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现对汕头市歌声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改建、扩建歌舞娱乐场所向社会公示。
一、单位名称:汕头市歌声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二、 营业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79号合信星湖城23幢一层01、02、03号及二、三层。
三、经营项目:卡拉OK包厢(由原46厢增至56厢)。
四、经营场所面积:由原2857.5平方米增至3244.12平方米。
五、法定代表人:冯小华,男,1974年11月出生,籍贯:四川省大竹县。
六、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7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 88262787 传真:88260004
通讯地址: 龙湖区政府大楼812室 邮编:515041
公示机关: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