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7315105149M/2024-00110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10-14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2024-10-14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林伟佳(原汕头华侨试验区壬脊康养生保健中心经营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开展诊疗活动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林伟佳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会议室。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6号翰苑六楼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10月1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7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