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0180101/2019-00156
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2019-06-06
关于印发龙湖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龙安委〔2019〕2号)
2019-06-06

关于印发龙湖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龙安委〔2019〕2号)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龙湖区2019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龙湖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湖区安全生产委员
2019年5月30日 


龙湖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广东省安委会和汕头市安委会的部署,结合龙湖区实际,现就落实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重点

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

三、活动时间

2019616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龙湖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

长杨惠文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思鑫担任副主任,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聚焦行业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行业研讨会、专家指导服务、示范参观等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区安委办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专家指导服务月活动,通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在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6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通过设置咨询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辖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相关企业人员、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走进生产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区安委办将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派出安全宣传车,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印刷并免费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宣传资料和普法手册,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法律的认识。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安委办将组织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安全员,现场观摩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在演练结束后请危化品相关专家学者对危化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各街道(镇)也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一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警示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能。鼓励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通过“12350”热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街道执法队伍(检查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预防治本、社会共治、提高市民安全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突出主题,增强活动实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整理归档、及时报送资料。请街道安全办、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跟踪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影像资料。请分别于531日和74日前,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区安委办。(地址:汕头市梅溪东路综合楼2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88831095,电子邮箱:stajj@126.com)。